宋都股份: 宋都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时间:2023-02-27 23:18:26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资料图)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

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立信中联”)拥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鉴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

简称“天健事务所”)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继续保持公司审计工

作的独立性、客观性、公允性,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同意变

更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为立信中联,并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此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

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CHENRENBAO、李迎春、赵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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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宋都股份 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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